戏骨之子_分卷阅读14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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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45 (第1/2页)

    一样东西,就是叶肃的屋子。

    情景喜剧的屋子都是半开放的环境,所有的墙面和摆设都是可以随时移动的半实体。

    江绝自己掏钱包,开始往里面添置东西。

    比如梳蓬松松大尾巴的针梳,比如粘毛的滚筒。

    像叶肃这样的银狐,掉毛的时候估计沙发衣服上都会蹭着些白毛,平时回家根本不敢变回原型在地毯上打滚。

    然后是加宽的三开门冰箱。

    狐狸就要有狐狸的样子。

    爱吃兔子小鸟,所以家里随时养两笼,从玄凤鹦鹉养到小画眉,心情不好的时候想吃哪只就挑哪只。

    鱼缸里也要养几只眼睛鼓鼓的小金鱼,饿的时候就当零食吃。

    同事们来家参观时都会一脸惊喜的摸摸他的小宠物,实际上这些都是叶医生的储备粮。

    他似乎对这种设计类的东西越来越有灵感,开始帮久光准备搬进公寓以后的其他东西。

    人参精不用给自己梳毛,但是要打理叶子和根须。

    氮磷钾肥是常用药物,感冒的时候掺水喝一点就好了。

    还有开花的时候,狐狸会把他头顶上冒下来的小花半夜摘走做标本,道具组也要备一个小相框。

    “我有个地方没搞明白。”魏风琢磨道:“你说他回家之后,到底是变成人,还是变成狐狸啊。”

    江绝已经完全进入叶肃的角色里,低头端详了一会儿灵活的手指,确定道:“变成有耳朵尾巴的人。”

    尾巴藏起来太闷了,耳朵也是。

    所以平时严肃冷漠的叶医生,回家以后会变成放飞自我的半妖先生。

    “哎那他平时如果点个外卖什么的——”魏风隐约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炸鸡,”江绝条件反射道:“他最喜欢吃的就是炸鸡了。”

    虽然不能吸血,但还是很满足动物的天性。

    “然后有次开门太快没来得及弄好尾巴,刚好被快递员看见?”旁边的几个编剧拿笔写的飞快,简直成了速记员。

    江绝的优势在于,他能够完全把自己浸入角色的内心里,让自己以对方的角色来思考,是非常典型的体验派演员。

    林久光偶尔会来魏风的工作室和摄影棚里玩一圈探探班,或者应邀和江绝演一小段。

    “不行。”

    在办公室见面的第一幕演出来的时候,江绝已经进入半个导演和编剧的角色里。

    这既得益于魏风的放任和鼓励,也确实因为白凭给他的那一句点拨。

    想要创造经典的角色,就要让自己和那个角色尽可能的贴合,而且最好能在这个基础上有新意。

    入戏的能力,不仅在演技,在道具布景和化妆上。

    对手的入戏程度,也会有所影响。

    “我演的不行吗?”林久光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魏风:“就是战战兢兢地吧。”

    江绝琢磨了一会儿,确认道:“你还不够怕我。”

    “怕你?”林久光失笑道:“我确实有点不好进状态。”

    “不是那种碰到小霸王的怕,而是遇到天敌的天敌的那种怕。”

    连眼睛都不敢对视,每句话都是挤出来的,甚至连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魏风在旁边听得颇为赞同,忽然道:“你怕狗吗?”

    “不怕,”林久光摇头道:“我只怕鳝鱼。”

    滑溜溜的,湿乎乎的,还会疯狂扭动的鳝鱼。

    这对他而言,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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