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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野猎 (第5/10页)

表面上站的溜直,心和眼都飞去那两人身上。小四子原本眼睛乱瞟,猛然瞥见皇子,大惊失色要赔罪。不二看着远处拉拉扯扯的两个人影,默不作声地摆了摆手,小四子惴惴不安地低下了头。

    终极派当家的不二见过,侍卫们背里叫他“兔儿爷”,是个好男人的。长相倒还周正,却涂了个血盆大口,打扮得花里胡哨。平时不苟言笑,目光如刀,但只要狂风到了,他眼珠子便滴溜溜地转,眼神儿泥鳅似地往狂风领口裤腰里面钻。不仅看,他还摸呢!天尊那双涂了指甲油的白净的手,蛇一样缠上狗屁股,充满爱意地揉捏。每捏一下,“狗”就从嗓子眼儿里挤出一声惨叫,撕心裂肺的。无相见过几回,从来不管,他还当乐子到处说哩。

    不知怎地,那被男人的手大力揉捏着的屁股瓣,在不二的脑海里愈发鲜明。御花园,天尊,侍卫,一切的景象都隐去了,昏黄的记忆里只剩下个颤巍巍的狗屁股。那条傲慢的“狗”,总是不言不语的,也只在这时杀猪似的叫。不二刚感到复仇的痛快,突然又堵得慌,天尊捏的可是他的“狗”!

    明明“狗”是自家的,别人怎么摸都成,自己连看看都难。可除了老子,谁又能管着未来的帝皇?然而,正因为是未来的帝皇,他看都不该看。这大概是借口,帝皇正是天底下最享受自由的人,没什么该不该。不二厌烦乱打听的侍卫,与瞎猜测的无相,仿佛要把某个不可告人的秘密藏起来,生怕它见了光。

    树梢在不二的脸上投下一圈阴影,他鬼使神差地站起身,半个身子忽然沐浴在明亮的太阳下,白晃晃的日光立刻刺进了眼。他本能地后退一步,身子又笼罩在树的影里,眼睛还怔怔地盯着远处。他摆了摆头,终于从恍惚中定神,一个大胆的念头从脑里冒出。

    若学着天尊,把手放在那个扭来扭去的屁股上面,狂风能怎么个反应?不为别的,就为让那块乏味的“木头”嗷嗷叫,也应该试试,叫他总臭个脸!满足主人的好奇心,无疑是狗的义务,何况,只是那么一丁点儿好奇……这点儿好奇逐渐钻出了不二的脑袋,勾着他的腿,把他从暗沉的树影里拉出来,悄悄向狗屁股逼近。

    狂风浑然无觉,兢兢业业挖土。眼前已有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坑,阴冷的泥土黏黏地塞进他的指甲缝中。忽然,指尖触着一些东西,松松脆脆,不像沙块儿。胡乱扒了两下,沙子里混着一些白生生的碎骨。看着不是一般的骨头,上面几个不规则的方粒,可不是人的牙!狂风手一激灵,他听过帝皇谷的一些事儿。

    有道是千防万防,谷仓里防不住老鼠。帝皇谷这样的绝妙之所,正是一块招人惦记的肥rou:天寒地冻的灾年里,仅这里长着果子;旱魃为虐时,偏谷内溪水潺潺。怎么严防死守,都有不怕死的“老鼠”偷摸溜入,为了活在世上,他们需要吃。然而粮食是帝皇的,他们只是代帝皇尊贵的双手把粮食种出来,上好的谷子怎能填穷鬼的肚皮?帝皇没义务救济讨饭的,怨谁呢?怨自己命不好,怨老天爷给他们长了张嘴,让不该吃饭的人必须吃饭。没有吃的,就该找个地方悄悄地死,怎敢把主意打到天底下最可敬的帝皇头上,强盗一样掠夺皇家的财产!

    给小偷绑石块沉潭,是最轻快的法子。做成气球飞上天,他们不必怕,那是对叛/党的。蝼蚁一样的贱命,还想用什么气球,浪费!不过,福荣潭并非真没底儿,多年来吞吃那么多人,按理早堵了。但在帝皇的领地,连潭水都懂事儿。它底下歪七扭八地长了不少暗道,死尸就随着暗流送别处去,绝不脏着皇家的风景。至于老百姓私底下叫帝皇谷“白骨”,而叫福荣潭“死人潭”,那不打紧,什么地方不死人。这个年月,想找块没死过人的土地,得踏着空气走。只一点犯忌讳:见血的不能沉潭。别的不说,仅这福荣潭的水发咸,血沫子都沉不下去,帝皇不知何时候来,看了不坏心情?上面不管芝麻小事,这是侍卫间口口相传的规矩。

    那日,看守的惯常从悉悉索索的灌木丛中,拉出一对蓬头垢面的母子——不消说,又是偷果子的。这帮泼皮,只有被抓着了,才涕泪横流装可怜,可被他们无辜偷盗的帝皇,才可怜上千万倍呐!当时,女的紧紧抱着饿得只剩皮了的小孩儿,跪在地上嚎啕大哭道:“老爷,好老爷!您大慈大悲,饶了我的孩子罢!小人罪该万死,他还小……”

    侍卫一手拿绳子石块,一手把小孩从女的怀里扯出。那个猴儿样干巴的娘们,也不知哪里迸发的力气,死拽着小孩不撒手。新来的侍卫莽撞,一刀削下她的胳膊与半个头,老侍卫没来得及拦,喷得四周斑斑驳驳,这下见红了。无法,母亲埋在土中,孩子抛在水里。狂风手上这骨头,没准是她。只是这土里的死鬼绝不止一个,来来往往那么多下人,总不能每个都守规矩。然而,规矩又不是无缘无故定出来的,触犯它总有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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