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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第2/2页)
圈再回来。”付一杰边跑边说,他本来就有点儿喘,再一兴奋,喘得更厉害了。“慢点儿,”付坤放慢步子,“你说你没事儿跑什么步啊,昨天也没听你说要跑步。”“我要跟你一样高。”付一杰严肃地说。我要跟你一样,这话付坤其实很熟悉,要跟哥哥一样,他经常说。衣服要跟哥哥一样,裤子要一样,书包要一样,笔要一样,书皮儿要一样,杯子要一样,牙刷毛巾更是要一样,现在连个头儿都要一样了。“那你慢慢撵吧,我慢点儿长,等你。”付坤转个身退着跑。付一杰跟付坤不同,付坤从小野,上树下河地疯玩,身体相当好。付一杰学习好,坐得住,没他那么好动,对很多运动并不是很感兴趣,但有一点,他一旦决定去做什么,哪怕只是跑个步,也会全力投入,不做好了不会停。就拿长个儿这事儿来说,他从第一天开始说要跑步,就没再中断过,天儿好天儿坏他都风雨无阻地带着丢丢出门。几个月下来,付坤感觉丢丢都修长了不少,不知道是身子被跑长了还是跑瘦了,不过付一杰的个儿长没长……他反正是没看出来。付一杰并不只依靠跑步这一个项目来长个儿,他还开始打篮球。张青凯上学的时候是篮球队的,教了他一点儿步伐和动作,他就开始每天放学抱着个球去公交公司的篮球场打球。付坤也喜欢打篮球,但他快要考初中了,每天作业一大堆,压得他透不过气来,连陪付一杰跑步都放弃了,每天一睁眼就愁得不行。老师要求六点半到校开始抄题,每天他迷迷瞪瞪地到学校时,黑板上已经密密麻麻写的全是题,光抄下来都得费半天劲。还得马不停蹄地抄,因为有时间限制,老师会看时间,觉得他们差不多抄完的时候就把前面的擦掉,又开始写。付坤觉得自己要真是长的蹄子,估计早就被磨没了。什么早cao,课间cao这些平时还能用来玩的活动全都取消,眼保键cao到是没取消,想做就做,但老师往黑板上抄题和擦掉的时间不会变,做完一套没准儿之前的内容已经没了……付坤家按片儿分的话,初中得去七中上,不过老妈和杨老师商量之后决定让付坤择校去一中。杨老师的理由是付坤聪明,有个好环境能学出来,老妈的理由相对简单得多,一中本校初中部升高中的分比外校的要低。如果不去一中,就只有七中,七中没有高中部,而且用老妈的话来说,这学校是流氓培训基地,像付坤这种根不正苗不红意志不坚定的人进去了再出来就是个祸害社会的料。付坤觉得就自己这样的,去哪儿都差不多,没必要再多花钱还得考个好分数,但最后他之所以也愿意埋头磨蹄儿,除去拧不过老妈之外,剩下的原因就很简单了,就俩,第一,汪志强在七中,第二,一中校服很帅,男生的立领小西服和女生只到大腿的黑色小短裙曾经在全市引起轰动,在一水儿蓝白黄白灰白相间宽大如同道袍的运动服里绝对透着划时代的洋气。但穿上立领小西服这个过程如同炼狱,孙玮得去七中,于是不用陪着付坤拼命,说我七中就七中吧,去了七中咱俩也是铁瓷。这话让付坤觉得特悲凉,感觉就剩下他自个儿为了一中的校服起早摸黑地抄着黑板上永远也抄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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