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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第2/2页)
出摇滚来。”交际学最重要的中心思想:和对方谈论他感兴趣的,借此拉进彼此的关系。因为当别人和你谈话时,他更关注的是自己的事。这个方法应该奏效才对,衬衫男却连头都没动一下。康明宇低头盯着手指发呆,是否自己遗漏了什么?他只是单纯的听音乐吗?如果是,为何要目不转睛?再次抬头时他开始认真打量台上的人,轻轻将头扭到令外的角度,主唱的每个动作都耀眼夺目,他像个名流巨星,就算只是小舞台,依然能吸引所有人的视线。他垂下眼角忽然咧嘴笑了,对方有喜欢的人,表情虔诚的如同注视上帝,正常来说上帝是不在乎有多少人虔诚跪拜的,所以只是单相思。可他转念一想,这又有什么关系呐,我就是想在等人时交个朋友而已,我所有的朋友要么是从小玩到大,要么就是被某种势态推动到一起,像菜团子那样交友的白痴他就遇到这么一个,所以他从未想要主动接近谁,他所能借鉴的只有儿时读过的关于一本怎样获得更多朋友的人际交往书。“啊,我知道了,你感兴趣的事台上的主唱对吗?眼光不错,他是挺不赖的!”僵硬的笑意趴在他脸上,他知道自己有多难堪,好在对方回过头死死看他一眼,而后又转动回去。这一眼可谓百媚生娇,他眼睛真好看,是漂亮的丹凤眼,粉雕玉琢的骨骼撑起精致的五官,不是妖艳甚至你远远看到他都不觉得他帅气,只是那双眼——它会说话,会让整个人变得鲜明。他会想这人笑起来一定很好看,桃花色的薄唇轻抿,认真的态度一丝不苟。他不知该怎样继续单方面的话痨,或许菜团子可以教会他,可他不想成为白痴。“他都没看你,”他自言自语的呢喃,“要我帮你一把吗?”对方又看向他,这次它的眼里溢满疑惑,康明宇尽量友好的把一只手搭上他的肩膀,他猛的颤抖,盯住他手掌的厌恶眸子像在看一坨屎。洁癖——康明宇第一反应就联想到这个词,而后有种比前者更可怕的癔症——感情洁癖。从他的身体散发出的孤独感来看,后者比前者更有可能。他是冷漠的类型,但他无时无刻都在与人对话,这是康明宇最深刻的感触。他慢慢露出一个大而阳光的微笑,在一曲结束台上的人都朝吧台观望的时候突然搬住对方的头深深吻下去。他把泥鳅一般的舌头塞进他的嘴里,死死扣住他的胳膊见他无处可逃。“你看,那个主唱看到了,但他一点都不生气,看来他不喜欢你。”康明宇就是神经质的人,他想说“我在试图帮你”但他只会打击人。对方用力将他推开,后背撞上吧台能听到骨头的清脆声,然而康明宇不觉得疼,让他难过的是对方扶着吧台边缘干呕的眼泪都出来了。一种莫名的感觉充斥康明宇的大脑,是爱情的感觉——他清楚记得——对伏龙一世、对照无悔,都有过相同的感觉,不会错。难道他总会有爱情的感觉吗?仿佛不挑食的狗?爱对他而言神圣无比可对他的rou体而言随意又糜烂?糜烂,是这个词最后停留在他大脑中,他是个gay,当家人知道时,他们也说过相同的词。他不断呼吸试图让自己平静,一个高挑的身影绕过舞台挡住他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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