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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1/2页)
粗活重活的人是不一样的。我曾经是可以去上大学的,我考到过中国最好的学府之一。我念过那么多的书,我懂那么多别人听都没听过的知识。我曾经……离一种其他的生活那么近,那么近。后来他年龄渐渐大了,也终于在这座城市里站稳了脚跟,开始有了一定的积蓄,开始有人跟在他身后叫他大哥。慢慢的,也开始有一些同样外出打工的女人向他献殷勤。但他都一一拒绝了。有时候,当他走过高校的大门,看到从里面走出来的皮肤白皙、明眸皓齿的女大学生,有时当他从一所公司门口经过,看到里面那些坐姿优雅、妆容精致的女白领的时候,他就会想……原本我的妻子,该是这个模样的啊。她该是一个优雅美丽有文化的女人,而不是那些皮肤粗糙、大字不识三个的无知村妇。罗向文开始变得敌视读书人,特别是那些有钱的读书人。有时当他从一些私立的、或者要另外加钱才能念书的大学门口经过时,看着里面那些整日吵吵闹闹、不好好念书,只知道吃喝玩乐的所谓大学生时,他就觉得自己的牙根都恨的直痒。那是他那么向往、却始终无法得到的生活。这些人却那么容易的就得到了,却还不好好珍惜。他们比他强在了哪里,不就是有钱吗?他们凭什么……就可以坐在大学的教室里,而他却只能在工地的烈日下工作?他的父亲给他取名叫向文,希望他亲近文学。可最后,他最恨的却也是那些学习着文化的读书人;他最无法得到的,却也是有朝一日成为那样一个有文化的读书人。所以他恨,他嫉妒。他嫉妒地恨不得这世上从来就没有文化这个词,他恨不得这世上所有的人都很他一样,没有上过大学,没有学习文化的机会。当他第一次看到楚墨的时候,罗向文就不喜欢他。——罗向文曾一度觉得,楚墨的存在就是为了讽刺他。那个时候他扶着苗香向他走来,长发柔顺的男子一身合体的淡蓝衬衫,手指修长,肤色白皙,一看就是一个满身书卷气的读书人。他似乎总是懂得很多,知道很多,甚至能让他的小弟们也对他佩服不已。那时在小店里罗向文看着楚墨拿着书本翻看的时候,就觉得自己嫉妒的厉害。本来……我也该是这样的。我也该穿着那么合体精致的衬衫,站在阳光里看书。我也该有一个那么娇柔明媚的女子在一旁满是信赖爱慕地仰视的。若不是因为他家里穷……我也该是过着这种生活的啊。所以他总是敌视他,在不经意间处处针对他,故意在他面前表现的自己也很有文化。那个人却总是好像视而不见的样子,总是只是淡淡地笑着,好像他的一切行为在他眼里不过是无知百姓的任性罢了。于是他愈发讨厌他。他甚至想,等从这里出去之后,他一定要集结兄弟们好好揍他一顿,让他看看到底是谁比较厉害。但当楚墨舍身救他的那一刻,他突然就觉得……我终究还是比不上他的。我和他差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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