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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9 (第2/2页)
们回了京城郊外的一处庄子。那是宫九在京城的产业之一,很是隐蔽。庄子人少,安静,景色也很不错,尤其是院中的一棵梧桐树,金色的硕大叶子堆满了枝头,在凉爽的秋日煞是好看,传说梧桐梧为雄、桐为雌,就如鸳鸯凤凰那般成双成对,按宫九的说法,是很适合风花雪月一番的景色。如此美景,怎可白白辜负?于是一头扎进这座院子,迫不及待的相拥着滚进了床幔里。整整三天三夜,顾闲与宫九都没有再踏出这座院子半步,连饭菜都是由庄子里的侍女一日三餐的装在饭盒里送到门口去的,饭菜有时候动了,有时候丝毫未动,有时候早上送进去的饭盒,下午才会还出来。顾闲偶尔也会喊仆人进去烧水,但也仅仅只是如此而已,而庄子的主人宫九,却是奇异的一次也没有露过面。庄子里的仆人们很是乖觉,他们既不好奇,也绝不嘴碎,顾闲与宫九就这样放肆了三天三夜,庄子里竟也没有一个在说闲话的,在此也不得不感叹一下九公子调/教仆人的本事。朦胧的床帐里,宫九趴在被褥上,呼吸均匀,似已沉沉睡去。两条修长苍白的腿舒服的舒展着,分开的大腿内侧,隐约可见一枝白梅。那并非真正的白梅,而是绣在肌肤上的刺青。从大腿根部延伸出来的枝干纤细优雅,白梅画工精巧,栩栩如生,每一朵都只有铜钱大小,在枝头恣意绽放,生机勃勃。这样精巧的画工,自然出自顾闲。床幔被一只手轻轻撩开,顾闲披散着半干的长发,默默坐到了床沿。他眼眸半垂,凝视宫九腿间的刺青半晌,伸手轻轻摸上了那处的肌肤。大腿内侧的皮肤最是柔嫩敏感,顾闲不过稍稍一碰,宫九就下意识的动弹了一下,也不知是不是刺青时的疼痛依然残留着。——这株白梅,已永远永远留在了宫九身上。那夜,宫九要顾闲随便给他绣个喜欢的花儿,顾闲略想了想,便画了一朵白梅上去。他选的地方很是有趣,不像寻常人那样选在上身或手臂,而是选择了宫九身上最隐秘的部位,那地方常年不见光亮,只有在宫九脱下衣服张开腿时才看得见,这世上……也唯有顾闲才有缘欣赏这白梅了。可他最爱的花儿,其实并不是梅花。他偏爱牡丹,因为顾亭喜欢,顾闲在万花谷的家里,就种了满满一院子牡丹,连带着小小的晴朗亦是对牡丹多抱了几分喜爱。他一直以为自己最爱牡丹,可当宫九要顾闲为自己刺上一朵花时,顾闲第一时间想到的却并非牡丹。——宫九素日最喜欢穿一身白衣,性子又高傲,刺上白梅才算正好合适。他发现自己忽然有些喜爱白梅了。这本是应该的。一个人的生命里,除了血脉相连的亲人,岂不是也该有个别的什么人,和至亲一样重要?顾闲笑了。他露出一个清浅的微笑,目光柔和,手指温柔的缓缓摩挲那片柔嫩的肌肤。放在常人身上极为痛苦的酷刑,到了宫九这里却变得无比香艳,他张开腿,带着几分跃跃欲试的神色躺在顾闲身下,每一针刺上去,某样东西就变得更精神一分,叫顾闲哭笑不得。宫九觉得顾闲特别,顾闲亦是觉得宫九特别。他缓慢眨了眨眼睛,侧头看了眼外面的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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