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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2 (第1/2页)
元睿留了一脸胡子,埋住半张脸,本来就是浓眉深目,这样更加像个胡人了,他有二分之一少数民族血统,早年光顾着摇滚了,这些年专心复兴自己民族音乐,也做出了一番成绩。他性格向来爽朗,像乔峰,隔着玻璃对我笑。“有汤喝吗?”我把车厢当玻璃温室,先不忙着下车,隔着窗户问他。“有啊!”元睿仍然笑得开心,拉开车门,我这才发现他穿了一身蒙古族服装,身形本就高大,鼓囊囊的,熊一样,手撑着车厢顶,一个人就挡住了整整一个方向的光。我跳下了车,把耳机线收了起来。“我路上在听你们的歌。”元睿脸上露出惊讶神色,然后又不好意思起来,搓了搓手。要知道我在音乐上向来眼高手低,挑剔刻薄,哪天混不下去了,去当个乐评家也不错。“怎么样?”“挺好,人声部分到顶了,配乐民族风太重,照搬的吧,结构太松散。你既然做蒙古金属,就干脆重新好好做结构,你们现在胜在新鲜感,所以国际上很受欢迎,但是卸去新手光环,真的坐下来跟凯尔特金属、维京金属那些比,还是有差距的。不然也不会一直在国内打不开……”我一面说,一面进了蒙古包,轻车熟路在毯子上坐下来,等元睿给我倒奶茶。贺山一点乐理不懂,也在旁边像模像样地听着,明明听不懂,还一副对我刮目相看的样子。元睿端了茶过来,把我行李放到一边,蒙古包其实跟我家的卧室有点像,都是直接打通的,热奶茶,做饭、睡觉、招待客人都在一个大空间里,中央安置一个火塘,周围铺着羊毛地毡,我很喜欢元睿这里的手工挂毯,上次带回去一条,被叶宁那家伙抢走了。我屈起一条腿,坐在地上,歪在一边烤火,外面估计要天黑了,贺山急着走,说晚了怕有狼。我很喜欢草原上的狼,有次开车跟着一个狼群走了半天,险些迷路,狼这种动物有种特别的风骨,或者叫狠性,元睿有一首曲子,描绘的就是狼群捕猎黄羊的故事,用号角模拟狼嚎,开场很惊艳,中段太乱,又急又赶,蒙古族的传统弦乐被金属乐盖过去了,后面更是一泻千里。头重脚轻不能细听。元睿这种野路子就有这毛病,一开始让人眼前一亮,结构一泡污,关键自己还不知道哪里不对劲,只能分辨好与不好。我大概药效没过,车上冷,到帐篷里被暖气一熏,手里捧着热气腾腾的奶茶,炉火烤着,毯子围着,登时就犯起困来,刚说着吉他,话还没讲完,意识已经模糊起来了。被搬上床的时候醒来一次,是元睿帮我脱了外套。元睿这人其实挺豪爽,他们自己乐队出去玩,大块吃rou大碗喝酒,喝醉了横七竖八一躺,压根没人管。唯独对我照料周全,大概我的脸实在很有欺骗性,所以每每把我当成温室花朵。第37章自毁一觉醒来天都亮了。暖和还是暖和,尤其外面天寒地冻,草叶上都打了霜,所以对比更加强烈。我披着毯子走到门口,掀开帘子,发现元睿已经放了羊群回来了,他自己养了牛和羊,散养,有两条牧羊犬,跟他一样毛发浓密,常年不洗澡,脏得像抹布。他穿冲锋衣,军裤大靴子,配上大胡子也不难看,骑着高头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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