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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8 (第2/2页)
过宁朗的肩膀,在他耳边轻声道:“现在,我要亲吻我的爱人了。”(正文完)作者有话要说: 嗯,正文内容就是这样了,想写的我都写了,宁爸爸的病是个转折点吧算是,但总体还是一篇谈恋爱的小甜文的对吧?明天开始上番外。然后,接下来就开新坑,但是我现在陷入了选择恐惧,我本来是想开那篇正常的现实向的文,但是最近又有点想先写重生的那篇,你们更想看哪篇?(你们是不是都在忙着过节没时间理宝宝。)还有,大家圣诞快乐第56章你相信一见钟情吗?如果这个问题是问二十三岁之前的罗永宁,那他一定给对方一个巴掌,让他滚蛋,然后扭头继续跟自己已经记不清是哪个的美女女朋友亲亲我我。罗永宁从小就不是什么好孩子,那时候他跟宁朗和林子天天厮混在一起,各种惹祸从来少不了他们三个,偏偏人家两个每次考试都是年纪前几,只有他,次次扯班级后腿,倒不是罗永宁智商有什么问题,只不过,他把宁朗他们学习的时间都用在了追女孩子拉小手上。罗永宁家里条件不错,父亲早年的时候创办药厂起家,到后来,药厂变成了全国有名的医药产业集团,就开始涉及到房地产。家业越来越大,父母都忙于生意,也就愈发忽视了罗永宁的成长教育。于是,小学的时候罗永宁就知道给班里最漂亮的女生买棒棒糖,到了初中,三个人约好周末骑单车出去玩,他的后座上也常常坐着穿短裙的美少女。不过,尽管如此,因为有个好爹,罗永宁也总算是顺顺利利地上了高中,也稀里糊涂地读了个大学,混到了个毕业证。毕业后的生活对罗永宁来说,简直是如鱼得水,借着他爸的名头开了个小公司,偶尔也跟着他爸学点东西,跑跑腿,剩下的时间,就都用在谈恋爱上了。家庭条件优越,长相又不错,谈起恋爱来既贴心又大方,所以虽然感情经历太丰富了点,但是依然又数不清的小姑娘愿意投进罗永宁的怀抱。罗永宁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在感情上是个混蛋。不过胜在虽然花心且滥情,罗永宁从来不干脚踩两只船的事,哪怕已经腻歪了变了心,也先结束之前的关系,再开始下一段感情。尽管这其实应该是谈恋爱的基本品质,但是表现在罗永宁这样的花花公子身上,竟然显得尤为感人。不过罗永宁也不曾想到,突然有一天,他竟然会对这样的生活觉得厌倦,大概是看到自己的两个发小都感情顺利,有人陪伴,突然就也很想也能遇见一个人,朝朝暮暮相处也不觉得腻歪。就是在这时候,他见到了喻子研,吵嚷的门诊,她穿着一身警服,眉眼精致却又显得清爽干练,那个时候,罗永宁下意识地就忽视了还受着伤的发小家属,脑子里只有四个字:我想娶她。虽然觉得自己简直鬼迷了心窍,但是作为一个行动派,罗永宁很利落地就采取了行动,连忽悠带骗从同行的小警察手里拿到了他们新华街道派出所警花的电话。之后怎么办?追呗,反正这种事罗永宁有经验的很。然后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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