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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嗓子,撩动鬓角。却撩了一手的沙子。他觉得嗓子疼。许是黄砂刮入了喉嗓,他想。又或许是近在咫尺时,反倒思乡情怯。是一种不敢直面的怯懦。苏文羡徘徊复徘徊,鹿皮靴子在沙漠中踱步,不远处一株沙棘枣顽强地生长在盐碱地中。不行!我堂堂小侯爷,不能这么孬种!他想。……他想了很多,最终还是没敢上前撩开那座白房子垂在门前的厚重油布毡子。隔着一道油布毡,以及毡子后的门,他听了一下午的朗朗读书声。直听的他昏昏欲睡。苏文羡仰头,见到一弯淡白色的月牙。像极了某年某月,那书生腼腆一低头,于床帏内咬在他肩头的齿痕。那书生真狠心啊!一口咬的入rou三分,宛然留在他左肩,至今仍未湮灭。暖玉……呵!他的书生,那个名叫暖玉的小书生,即便于百年后转生,依然是个酷爱读书的小傻子。苏文羡笑得有些甜,最后笑容渐渐淡了,便有些酸楚。*“为什么不去找他?”东方楚坐在画舫中,手执着一只双耳银壶,往杯中倾注一汪碧青色的百日红,闲闲地含笑问道。苏文羡沉默地坐在下首,一声不吭地接过酒杯,仰脖,喝了个干净。良久,才突兀地笑了一声。“没意思。”“怎地没意思?”东方楚眯起眼,怀中左拥右抱,笑得畅快。“那一日在界碑后,哥哥我可是亲眼见你为了人冲到马蹄前,那股子奋不顾身的劲儿,啧啧,当真令人动容啊!”他平日里与苏文羡调笑时,这人都会着恼。所以东方楚说完,就下意识放开左边怀抱中那个眉目清秀的小倌儿,啪嗒一声打开折扇,遮住脸。打哪儿都好!可千万不能再打他的脸。不料这次他等了足有三息,都不见苏文羡发作。再抬眼瞧过去,苏文羡正提起双耳银壶,口对口,咕嘟嘟往脖子里灌酒。东方楚连忙抢下酒壶,站起身往怀里护着,慌忙道:“这百日红得三两银子一壶,是我家乡顶好的酒。必须得家中有女儿出嫁,才能酿这一壶百日红,是宴席中抢来的。你可不能这样糟蹋银子!”“你还缺银子?!”苏文羡不屑地嗤笑一声,狭长美目中叫酒气醺的微红。他往后一仰,身后自有伶俐的十三四小倌儿扶住他,以汗巾子给他擦汗。鬓角染了黄沙,又染了几滴酒,显得颇有风尘味。“……没意思!都不再是那个人了,小爷我也没那么廉价,非得巴巴地凑上去,与一个什么都不记得的人,说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画舫中晃动的歌声中,苏文羡的声音也有些模糊。东方楚默然一瞬,随即摇动折扇笑得倜傥。“既如此,那为何你不随他们一道,去西京城瞧个热闹?别打量着你偷跑去阎罗殿,持红缨/枪/逼着青鸾给你翻生死簿的事儿哥哥我不知道!”“……你醉了!”苏文羡语噎,只手指着周遭各个唇红齿白的七八个小倌儿,狭长美目中射出寒光。“你,还有你,你们听这位爷说的胡话!”“我们可听不懂!”小倌儿都掩着嘴笑,声音脆生生地撒娇道:“爷爷们说的什么,我们自来都是不懂的。我们只会陪爷爷们吃酒看花,不带耳朵,也没有眼睛。更加没有舌头,嘻嘻!”“是啊,没有眼睛,也没有耳朵。”苏文羡拍桌大笑,冲东方楚道:“你家中孙女出嫁,就留下这么一壶百日红?给小爷我全部拿出来,今日不醉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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