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刑事犯罪科_分卷阅读5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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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52 (第2/2页)

作案人,而是一起——模仿犯罪。

什么是模仿犯罪?

根据段鸮多年来遍读此类关于犯罪者心理学的书籍卷宗所留下的印象的话。

这个词最早见于明时,后传至本朝。

寻常民间多年未见过此类特殊案型,却也在刑民立案中一直有着极高的地位。

据说,在当年的明末漳州府衙就发生过类似模仿犯罪的先例,那时,有一个漳州写诗词的诗人,在家中创作了一首名为的诗。

这诗原是赞美其深爱的一位当时著名的秦淮歌姬的。

那诗中多写女子身着绿衣之美,体态翩然好似林中仙子,因诗写的好,极有风韵,因此,这首在当年文坛一经发表就受世人喝彩,说是首当世难得的一首七言绝句。

可在那之后,才子佳人的故事却并未迎来一个完好的结局。

因为歌姬和诗人因感情淡漠分开之后。

转而决定嫁于当时一家中造船的员外郎做二房妾室,还说不日就要去往南阳定居,绿衣之誓破碎,那漳州诗人却也因怀恨在心,对旁人就发了魔怔。

据史料记载,崇祯十九年,这诗人某夜潜至秦淮河边的一间舞坊。

精心预谋之后,在酒后将对方在房中用绳子勒死,并用一把藏在袖子里的榔头砸烂其脸部,毁其尸体,最后将其身上包裹绿衣丢在了河中。

事发后,当时明廷的锦衣卫和东厂众人全国出动捉拿此人,甚至动用了不少遍布拼命百姓的暗哨,却都一次次扑了空。

此后数年,明朝在那一年各地却多见用一把榔头毁脸的抛尸案,死者也多是着绿衣服的女子。

一开始朝廷和官府那边也怀疑是否为同一人作案。

因被害女子多着绿衣,可事后却有一位民间捕快却利用自己的推理断定。

由于时间跨度过大,这些案子并非同一人作案,而是有人在以诗做伪装,行模仿犯罪之实。

后一个凶手,故意利用从别处听来的相同手法模仿前一个凶手作案,以此掩盖自己的真实罪行。

这样的行为,即在明朝犯罪学中被称为模仿犯罪。

如今细想,前朝那起绿衣案和这处州府红睡鞋案却是有极大的相似之处,都是一起先例发生在前,后面出现了和其时间,地点相互矛盾的模仿作案。

可实际要搞清楚他们的这一全新的猜测是否真的准确,眼下,怕是只能在那‘真凶’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因为一句话而暴露前,先不惊动那人了。

段鸮如今是一个仵作。

却也明白这官府破案一事,需要讲究人证物证俱全,所以马凤凰被杀那一夜,一定还有些新的没有人发现的细节之处。

尤其截止目前,这处州府所有发生的红睡鞋女尸案,一共有四个男性嫌疑犯。

即,甲卖货郎杨青炳,乙画师傅孙先,丙地痞龚三以及,丁举子口中的不明男子。

此前,按照历朝历代在此类案件中的记载,男性对于女性的暴力犯罪。

多发生在对于对方的凌辱报复性杀害上,此类犯罪多见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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