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大佬,尾巴藏好_分卷阅读8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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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87 (第1/2页)

    最后。

“恰糖。”季泽摸出了一颗奶糖来,“今天的是大白兔奶糖。”

沈初把糖拿过来了,剥开糖纸塞进嘴里。

季泽的手搭在沈初肩上,仗着比他高了一点,虚虚把人揽在怀里。

晚风拂过路边大树,树叶摩擦,沙沙作响。

沈初嚼着奶糖,微微抬头看向路边。

季泽眼中带着清浅笑意,抬手点了点他鼓起来的腮帮:“兔子。”

他家的兔子。

沈初屈起手肘,作势捅了捅季泽侧腰。

他挺想问问季泽,暑假的时候是不是去买了他们一起种的那棵香樟树。

可是话到嘴边,却又说不出口。

问出来不就代表着自己也去了吗?那自己岂不是就先暴露了。

可是,沈初看着地上被路灯拉长的影子,他又觉得事情应该比他想象中要来的美好。

季泽应该是喜欢他的。

“笑什么?”季泽问。

沈初摇头:“没什么。”

-

十一月份也算是秋末初冬,气温刷新了历史新低。

闲不住的少年不怕冷,沈初和方恒抱着篮球蹦跶半个小时,一身是汗地回到教室。

季泽穿着黑色的加绒卫衣,正坐在座位上垂眸看书。

沈初从他身后走过,食指在狼崽子露出来的后脖颈处划了那么一下。

“嘶…”季泽抬手捂住了自己的后颈,扭头看着沈初落座,“哪根手指头划的?怎么整天不学好。”

沈初拧开自己的水杯,仰头灌下满满一杯温水:“怎么才叫学好?”

季泽挠了挠沈初的手腕:“跟我一起做题。”

沈初用书本扇了扇风,随手从季泽桌上顺了只笔:“嗯,现在开始学好。”

五三厚重,沈初看了眼课表,抽出那本化学。

“用了那只钢笔吗?”季泽问道。

“用了,”沈初翻开第一页,比较认真地写上了自己的名字,“笔头奇怪,用不惯。”

“练字的钢笔,让你用的确为难了,”季泽笑,“哪天带过来,我写给你看。”

沈初听后,放下手上的笔,从桌洞把那个深蓝色的盒子拿了出来:“喏。”

季泽一挑眉梢,接过盒子:“还装得这么严实?”

沈初实话实说:“因为感觉很贵。”

季泽唇角微扬,打开盒子取出钢笔,拿过沈初刚写完名字的五三,斟酌片刻。

“我写什么呢?”季泽问道。

“随便。”沈初很不在意。

季泽想了想,在沈初的书上大笔一挥,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钢笔笔头宽扁,行笔之人稍作技巧,便能把笔下字体写得有棱有角,力透纸背。

“……”

“我的书你写什么名字?”沈初问。

“不是你说随便的吗?”季泽有点无辜。

沈初看着这两个笔力了得的手字,放在封面也算是赏心悦目。

算了,都行吧。

“别拿走啊,我再写一个就是。”季泽把书又拿回来,在自己名字旁边又写上“沈初”两个字。

两人名字并在一起,中间空了两个字的距离。

季泽手指修长,握着黑的钢笔,更衬得皮肤白皙。

沈初凑过去,沈初食指,点在季泽的手背:“你有点白。”

季泽笑了一声,放下钢笔,反手抓住沈初手指:“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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