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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 (第2/2页)
传说的缘分就到此为止了,我就像福尔摩斯在米尔沃顿一案中保持沉默所做的一样,他为了那位贵族夫人而沉默,我为了哥谭小姐放手。哥谭贵族小学孩子的生活是如此有趣,骑马射箭甚至高尔夫我们都有专门的场地去学习,而这群孩子的生活也如此无聊,早早就定好了轨道。当我埋首书海的时候,我也有幻想过自己将来要做什么?是和父母一样沉迷于商业与考古吗?不,那对孩子太冷漠了。我想陪我的孩子一起去看马戏,一起去游乐园,一起讨论书中的见解,最重要的是每天晚上给他一个晚安吻。这个想法吓我一大跳,我竟然开始想到给我的孩子什么了,给他我从未获得的吗?我想去做一个法官,或者检察官,怎么样都好,我想像哈维一样,去做一个属于这个美丽哥谭女士的白色骑士,我将为她执剑,尽我所能。说着讨厌这群小学生叽叽喳喳,我又何尝不是爱他们爱得要命?这群孩子会在我心情低落的时候凑过来用一张张笑脸和我分享他们的阳光;在杰克和珍妮特错过我生日的时候,全班同学一个接着一个把礼物堆满了我的课桌——当然我看见某几位小朋友把隔壁班的礼物放在桌脚了,在此我就不点名。这些孩子身上的光芒就像我在大都会宣传视频上看到的那群孩子一模一样,哥谭的孩子比大都会的孩子更好,他们不应该最后长成和哥谭那些糟糕大人一样。或许这是我潜意识里就认识到,哥谭需要一个黑暗骑士将这个正在向地狱慢慢滑去的女士奋力向上托举,她也需要一位提灯的引路人,为他们指引光明的方向。这本来是我的全部规划,我正为这个目标而努力着,既然那些精神病能反复出来,我就努力去修改监狱,既然我们这个州没有死刑,那我就去推动法律加上死刑。我设定了科学而长远的目标,我,提摩西·德雷克,是注定要成功的男人。但是某一天,我觉得这个世界开始不科学起来。先是隔壁大都会出现了一个叫做超人的家伙。很正常,既然我们哥谭有一个喜欢把自己cospy成为大蝙蝠的布鲁斯·韦恩,那么大都会有人喜欢把自己cospy成童子军行侠仗义是很正常的事情——谁还没有个成为英雄的梦想?在我遥远的记忆里,我有段时间天天摆着兰花指,到处“咻咻”喷蜘蛛丝。但我知道没有头罩也没有紧身衣的我喷不出蜘蛛丝,也不能在玻璃墙上行走。而这个被大都会报道成“Superman”的家伙是真的会飞!他!会!飞!我确定这个穿着三原色制服的怪人不是在吊威亚,是真的会飞——这个世界难道真的有变异吗?难不成会有变种人?我穿越的是X战警的世界?我的迷茫没有持续多久,这个喜欢到处救人,并且常驻据点在大都会的家伙就自报家门——“我是外星人。”OMG!外星人!世界上真的存在外星人吗?外星人长得真的和地球人一样吗?(其实单就这个自称超人的家伙来说,外星人长得其实比地球人更好看,但是孤证不立,我先把这条放在一边。)坚持马克思主义才能救哥谭(并不是)的我不知道,这才是我受到的第一波冲击。既然我能不喝孟婆汤,带着记忆来到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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