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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店 (第1/4页)

    

夜店



    鹏程美国总部前面街道的十字路口,开着一家Frigga的旗舰店。

    店外十米长墙上,五个联合企划的女主角照片一一展示。

    这几天,程耀司每次来公司,都要司机绕一个街区。

    但车是绕过去了,一想起为什么要绕道,心思还停在上面。

    他小时候早早没了妈,程耀宁就是他半个mama,天与出生时,他心里全然是把天与当成亲弟弟期待的。

    所以,在明白自己对林惊墨产生了不该有的想法后,他选择了暂时离开东港,他需要距离让自己清醒一点,东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到处都是这个人。

    跨越半个地球,情况也没能好多少。

    虞晚叫他的名字,他却第一时间看到她旁边的女孩子。

    一万三千公里,东港到纽约,他第一次感觉这距离不够远。

    那一瞬,他的胸腔内宛如南极洲内被亘古冰封的海港,忽然灌入了一整个夏天的赤道暖风。所有的寒冷和荒芜都分崩离析,一种久违而又熟悉的悸动,海平面露出来,暗礁露出来,再无法封存。

    ……

    “来这里出差?”

    程耀司还没吃饭,三人一起进了餐厅,虞晚随口问道。

    “整理点东西。”

    确实是需要整理点东西。

    身穿燕尾服的服务员将他们领到靠窗的位置,林惊墨一脱外面的白色羽绒服,露出黑色的毛衣,带小猪佩奇的那种。这件衣服是品牌方送的联名款,穿着很舒服,林惊墨把它带了来,也不觉得有什么,可对面的程耀司盯着她胸前的佩奇多看了两眼,好似饶有兴致的样子,叫她感到微微的别扭,暗暗瞪了他一下。

    虞晚低着头整理项链,没看见这边两人无声的眼神互动,“那你过年回不回去呀,什么时候回去说一声,我看能不能蹭你的飞机。”

    “不一定,怎么,你们要在这过年?”程耀司也脱了大衣交给旁边的服务员。

    纽约冬天很冷,他今天穿了一件驼色高领毛衣,大部分男人因为脖子粗又短都穿不好高领,但在他身上一点也不,这个颜色被他穿得优雅又贵气。

    且不知是不是林惊墨的错觉,他从前眉宇间总是挥之不去的沉郁,似乎淡了不少。

    很快,她知道不是她一个人有这样的发现。

    虞晚盯着程耀司看了几秒,忽然道:“我发现你好像心情不错?又签了几个亿的合约啊?”

    程耀司一笑,温声说:“他乡遇故知。”

    虞晚也乐了:“你这文拽的,把我显得跟暴发户一样,也是,几个亿是小瞧你程总了。”她说着,一拍林惊墨手臂:“今天使劲儿点,有人买单。”

    林惊墨终于结束垂眼侧耳倾听状,眼皮子一掀,对面那人靠在椅背上看着她,姿态闲适,眼神却不松不紧,好似正在慢慢布置陷阱胸有成竹的猎人。

    那种慌的感觉又来了,林惊墨低头看菜单,点了餐厅今天的主厨推荐。

    三人都是外形极出色的,尤其程耀司气场逼人,叫人一眼就能看到,很快,被人认出。

    “程先生,好久不见。”

    不见人先闻声,三双眼睛一起看过去,只见一位穿着灰色粗呢连衣裙的美人朝他们走过来。

    在场只有林惊墨不认识她,但她看到虞晚一扫程耀司,嘴角是那种面对自己和天与时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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