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魏王侯_第四百九十章 置吏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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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九十章 置吏律 (第3/3页)


    李公他们传阅吧。”

    徐子先威仪渐重,孔和虽然在财赋之事上还是敢和徐子先顶牛,但王上真的吩咐事情的时候,却也是凛然而遵,细细听完之后,孔和便躬身一礼,然后才思忖着道“还是大王一惯的想法,事无世细,皆依法度,那么我等商议出来的治吏之法,就叫置吏法?”

    “可。”徐子先赞道“此前我和老相国并福建路官员谈事,说减赋是头等要紧事。其实我内心看来,设官置吏,涮新地方政务吏治,这才是头等要紧的大事。”

    孔和赞同道“大王所言极是,好比是人沉疴在身,当以固本培元为第一要紧,涮新吏治,看似不及军务,财赋要紧,但其实反而是最为要紧之事,甚至在军务之上。”

    “对了,很对。”徐子先大为赞赏,笑道“玄平你现在是真的长进了……吏治不清,就谈不上财计,没有财计钱粮,也无从谈起养兵,更不能使兵民一体。玄平你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不是斤斤计较你的一亩三分地,对办吏校之事也不反对,我对你当刮目相看也。”

    孔和却并没有笑,只是正色道“眼前这些船每艘都要费钱数万贯乃至十几万贯,大王要新开造的中军舰以上的镇字级大舰,每艘最少要五六十万贯,下官难道能说不开造?有了诸多战舰,海上防捐才收的上,贸易才能开展,才会有更多的钱财。吏校也是,咱们要培养更多的符合规矩的吏员,这学校当然是非办不可。不过下官还是要明言,大王的涮新吏治,不可流于往日,就象是京察,地察一样,流于空泛。而是如东藩岛上那样,从申报身家开始,每年计查,从日常的职务,往来人等,还有生活花销,存款,地产,房产,包括日常帐目,都要有制度可言。按大王的做法,还是要立法。”

    “是要立法,当然不仅查是否贪污,还要看是否浪费,舞弊,受人请托,或是昏庸无能等等,置吏法是选拔,再立一法是管束,就叫行吏法吧。其余政务,公务,财计,学校,军队,贸易,工商,仓储,转运,俱要有法度。这些事,仅凭你和李公等人忙不过来,我已经写信给吴先生,还会拜托老相国,熟知秦汉律令和本朝律法的,当一并延请,群策群力来做好这一件事情。”

    “是,臣知道。”孔和脸上有一些激动神色,这是徐子先早就有所筹划的事情,李仪,孔和,陈佐才,还有方少群等人早就知道了。

    毫无疑问,徐子先是坚信再好的道德也不及律法,口说无凭,以字据为证的那种人。

    确定各种法度,甚至各部门俱有法度可依,一切事务依法而行。并不是说对外内对就毫无弹性,只是凡事有法度可依,在法度的范围之内可以有弹性,法度之外,就只能对外不对内。

    对徐子先来说,大魏光是有一部魏律是相当荒唐的事,不知道太祖当年为什么对此事极为疏忽?

    一部魏律,包括宗室,朝官,礼仪,教育,军事,政治,财会制度都无所不包,宪法,刑法,军法,民法,皆在其内。

    这其实是和唐朝的做法近式,师承远宗的是汉。

    汉初时是人皆苦秦律过于细致琐碎,过于繁苛之余又极为酷烈,秦制之下的秦国百姓已经相当适应秦律,而六国新附之人根本很难适应。除此之外,就是秦始皇用兵不停,大工程太多,劳役多而法度严苛残酷,真是亡国可期了。

    汉初之时,算是对秦制的拨乱反正,汉高祖刘邦初入关中时与百姓约法三章,除此之外根本没有成律,此后萧规曹随,以黄老清净无为之道治国,所以汉家开始并不用儒,儒家只占了一个孝,其余都是黄老之道治国,甚至汉武之时要用儒,当时的太后信黄老,对汉武施行儒家治国,颇有滞碍。

    汉之后,律令皆尚宽简,地方官要宽简,朝廷中枢也要宽简,唐初只有武德律,然后陆续只是修订,加了令,式,格等诏命,公文于律法之中,对治国来说,可谓宽简之至。

    此后列朝,大抵也是相差不多。

    徐子先现在要做的就是在选官任吏的同时,将置吏律,行吏律先办好,然后再修刑律,军律等相关的律令,修律事大,徐子先下令召集闽地相关的学者共同参与,一起斟酌,甚至会广发榜文,如当初招募名医那样,在国境内的各地招募律法名家,一起研究探讨。

    这会是大魏境内的一件盛事,当然,只限于对律,令,诏,式感兴趣的学者,至于那些纯粹的儒者怕是无法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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