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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烧鸡 (第2/2页)
与民争利吧。 所以,钟云山在崂山县自是混的好,上至巡抚,下至本县知县谁不知道小小的崂山县,大大的钟老爷呀。 可钟云山的精明之处还不止这些,他知道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所以暗地里不知资助了多少穷途困窘的书生。 受他资助的书生,总有几个进士及第,甚至有是京中大员、两江总督、封疆大吏的。 有一份资助之恩,再投其所好,钟老爷虽在小小的崂山,却起码颇有根基。 懂得规矩,长袖善舞,还不是这钟老爷最精明之处,他更为高明的是,知进退,从不显山显水 处事低调,挑生意,别人要干最得利的,钟老爷条最安全的、最长久的,做煤矿生意的,虽会暴富,可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一不小心,就被朝廷收了,百白忙活一辈子,衣食住行、医药茶酒。 百姓一刻也离不开,钟老爷就做这最长久的生意,虽利薄,但架不住好名声和生意兴隆。 与官府打交道,一般人要不白喂了,喂不熟的狼,要不和官老爷共同牟利被人家当挡箭牌了。 可钟云山,该孝敬的孝敬,他能从那些老爷手里拿到回扣倒是其次。 他也不是很在乎这些钱,最重要的是,他能让官老爷既离不开他,又动不了他;离不开他的深谋远虑,处事高深。 动不了他,因为他的美名,更因为他曾经有恩于的年轻后起之秀们。 别人一富处处显摆,钟云山城府高深的很,仍是那么谦虚,仍是那么平和,就在崂山这个小小的地方。 深居简出,吃穿用度都很普通,经常做善事。 不拿一分不义之财,平易近人,谦和有礼;普通人直呼大好人。 而高明的人会发现他难以琢磨,就是对他亿万家产有歹心的,除非是傻子,略一思量,也只能退避三舍。 钟云山一生可谓是聪明福聪明,机关算尽,算无遗策。 三年前安婆婆带着尚在襁褓中的安幼舆在崂山县定了居,就一直在钟府帮工,安幼舆和钟素秋也算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阿禄回来没有” 听林封问起白禄,白福这才一脸焦急道“山主,阿禄去花姑子一家的住所打探还没有回来,我担心他会出事,要不,我去瞧瞧” 林封一脸平淡的说道“不必了,百鬼地狱图无恙,他便无事,想来是因为有事耽搁了,你去崂山外那个竹林替我探探那只老竹子精的来历” “是,山主”白福施了一礼后就化作一股青烟飘向崂山县外竹林。 林封看着离开的白福,眉头一皱。 “玄真三宝,玄真宝鉴,神笔,那最后一宝是何物?” “也不知道,这钟云山是何等修为”林封抚平眉间的川字缓缓说道。 “罢了,日子还早,饭还要一口一口的吃,急不来!也急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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