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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挺自豪的 (第1/3页)
还挺自豪的
目送许绯走进咖啡厅,孟嘉荷看着她跟霍黎坐下的身影。怎么说呢,不嫉妒那是骗人的。但她也认知到,那两个人之间有一种她无法插入进去的惺惺相惜,那是只有同样身为作家才能明白的事,是她无论多努力都不能涉入其中的世界。 “司一郎会羡慕我到发疯...”接过霍黎手中的稿子,许绯说笑了一句。霍黎打电话跟她说能够写出来了,仅仅是这么一句话,就足以让她拍醒身边睡着的孟嘉荷,一路催着她送自己来见霍黎。 霍黎尝了一口杯中的瑰夏,柑橘味的芬香在口中漫开,见许绯眼巴巴的望着。“给你点了果汁,还是说你想喝牛奶?” 许绯摇了摇头,“算了,又不是小孩子了。”她翻开稿子,一页页的阅览。 我一直都想过真实、毫不掺加的人生。但无论多努力,还是让虚伪浸入了我的世界。与虚伪作伴的日子,我渐渐明白,所谓的真实人生,在这世间从未存在过。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曾虚伪的生活过。接受也好,拒绝也好。虚伪的自己也是真实的自己,都是属于我的一部分,即使不情愿,还是了解接受了这个事实。 这是一个女性追寻了解自我的故事,许绯看了又看。“你打算改风格了?”她问霍黎,要知道霍黎虽然写过爱情小说,前段时间出版的《爱人》更倾向于传统文学小说,但她的读者还是推理小说迷居多。“如果我是一个文学爱好者,我会将这本书奉如圭臬,但如果我是你长久以来一直支持你的读者,会对这本书的推理程度感到些微失望。”这篇故事对于社会写实的探讨性太多,对于推理方面反而并未着重描写。如果用作家来类比,更紧近于宫部美雪那样的社会派推理风格。虽然同样都是写推理小说,然而即使是推理小说,也分为不同的风格,本格、社会、法庭、悬疑、硬汉,除了这归类好的五大风格,还有另辟蹊径的工口推理。霍黎先前所写的风格,属于古典派的本格推理,虽偶尔也会往变格派方向描写,但故事的主线,始终还是未曾脱离本格派的脉络。如今骤然改变风格,恐怕读者一时之间无法接受。 霍黎只是不以为然的问了许绯一句,“许绯,我们是为什么而写作?” 理想、信念,他人或许拥有那样高尚的理由,许绯可没有。“我仅仅是为了金钱利益而写..”她耸了耸肩,“我什么都不缺,唯独缺钱。” “但你何曾向读者献媚过。”霍黎淡淡的指出这一点。 许绯必须承认霍黎所说的,一个文笔好的人,想要抄袭,又或是想要迎合读者的风格而写作赚钱,实在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是,她即使在最难过的那段时间里,都未曾想过让文字仅仅成为她赚钱的工具。她的理想,她的信念,她对人生抱有的态度,全都在她的小说里,不容玷污,也绝不允许糟践。“那样犯贱的事情,我还没办法做到。”她就算用故事卖钱,但自始至终,她还是为自己而写,为身边的人而写。一个作者,若是脱离了现实,选择向虚无缥缈的读者献媚,那么写出来的东西,必然不如厕纸。 “我看了你写的《狂龙的宴舞》,你这个人,还真是冷心冷肺啊,书尾死的没剩几个人了吧...”霍黎说着,就控诉起许绯。“那么可爱的小女孩,你怎么忍心的。”她说的是故事章节中,年仅八岁的尼雅,在观刑场上,无能为力地看着自己的父亲被愚蠢的国王下令斩首。那位年少却残暴的国王,还命令手下,将她父亲的头颅浇上沥青,插在城墙上,让乌鸦啄食。 如果说《巴别塔》《棉花糖》《冷啸》这几本只是让许绯在出版界拥有了名声,那么一出版就畅销,如今已经再版两次的《狂龙》系列,才是让许绯真正拥有庞大固定读者的书,她成了名副其实的畅销书作家。 “没办法,我们总要让一些角色死去,以此来告知读者生命的珍贵。” “所以呢,我看网上的评论,可是要集资给你寄刀片呢。” “我还以为你从不会看网上的评论呢...”要知道她给霍黎当助理的时候,这位作家可是对于外界的评论向来是嗤之以鼻。 “我只是不看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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