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赢家的重生剧_第一作(二)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一作(二) (第1/2页)

    既然有了慕容若这个天才,就算天才现在还是幼年期,可韩晓已经不愿意再将当年自己写的那个剧本拿出来了。

    如果让韩晓来说自己的一生中会有什么败笔的话,那么一定是自己这个处女作的剧本了。

    为了配合贺詹台不知道从哪里坑蒙拐骗过来的那几个十八流演技的艺人,韩晓不得不将自己的剧本对演员的水平要求也拉低了不少。

    即使到了后来人人都在说,韩大编剧的第一个剧本青涩但是充满了灵气,贺大导演在这部剧里使用的拍摄手法充满了日后独一无二的个人风格的雏型,可这种夸奖听得再多,韩晓也绝对不会认为这就是事实的真相。

    就算到了后来,韩晓根本不需要为了演员的情况而配合对方写个剧本,甚至都不需要为了配合演员的状况,而对剧本做出什么变动。

    因为拍韩晓剧本的导演是贺詹台啊。

    打从第一部作品后,贺詹台就得到了家里的谅解,宠孩子的贺家mama枕头风一吹,贺爸爸发现商机后那是立刻就要投资有投资要院线有院线,简直是啥软件硬件都给备齐了,就差天才导演的儿子将国际上的各种奖项包场带回国了。

    像是投资商塞人进剧组的情况,根本不会出现在贺大导演的一言堂里头来。

    而韩晓打从那时候起,只要写完了剧本与贺詹台说完了戏、达成大体上的一致意见后,两人就能开开心心的一道去找合适的演员了。

    这对奖项和票房“双保险”的黄金搭档的挑演员的方式,可是货真价实的作天作地作得所有经济公司和艺人恨不得敲开他们俩的脑子看看里面到底装的什么东西。

    当然了,这种情况从来没在梁乔身上发生过。这位“世界的主角”可是真的“万千宠爱于一身”,韩晓有一次同贺詹台、许嘉润还有梁乔的“正宫”柯以容打麻将开玩笑的时候,含糊的答应了要给梁乔写个剧本,可说完他就后悔了。

    之后那好几年,他就是想尽办法的拖下去,就连不惜真得把自己弄生病的去住院了,也绝对不想将那剧本写出来。

    没想到重来一次,韩晓居然还真是又面对了看演员写剧本的状况。

    手上捏着“慕容若”这一张好牌的韩晓觉得还得给自己多抓几张才保险,可是接下去的发展更是让重生一次的韩晓深感愧疚。

    他与贺詹台没能给慕容若开工钱就已经很不好意思了,之后这位家境只是个中产阶级的独生子更是给他和贺詹台投资了两万块。

    而这就是韩晓与贺詹台的全部启动金了。

    韩晓觉得,他脑子里立刻就有了一个梗。

    .

    .

    慕容若日后被称为大众情人,可是他的戏路一直都很伟光正,换言之,喜剧不敢要他(毁了演员形象谁来负责),恐怖片要不起他(最好的恐怖片都是cute片,哪里开得起慕容若的身价?),更何况就算有人想挑战一下慕容若的身价和演技,可谁知道市场的反应?

    戏路被限死了的慕容若最后输给了梁乔这个老天爷的亲儿子,还真不仅仅全都是主角光环的作用。

    所以韩晓决定报答一下慕容若的投资。

    既然人家这个念着烧钱的表演系,还能又出人又掏钱,韩晓觉得给他专门写个剧本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于是他开开心心的对着电脑敲了三天的键盘,在贺詹台终于忍无可忍的催促下叼着牙签就着泡面将剧本写完了。

    然后韩晓拿着u盘跟校门口的打印店老板讨价还价了一会儿才打了三份剧本出来。

    而且还得了白眼一枚。

    五块钱不是钱啊,五块钱都能买两包袋装的红烧牛rou面了好伐?

    韩晓将剧本丢给了两位“战友”去看,而他则继续对付慕容若从家里带过来的苹果。

    韩晓写的剧本的剧情其实很简单,一个大学生被女朋友劈腿甩了之后,发现自己身上发生了一堆怪事,然后他决定要查出真相,于是去买了台二手的家用摄影机,谁知道怪事愈演愈烈……最后真相大白结局出现,绝对会让观众心中充满了“我了个槽”的刷屏。

    故事很有趣,恐怖和幽默不断的相互交织在一起,拍好了绝对又是一个经典的cute片。

    可问题在于,卧槽这不是说好的剧本吧!

    慕容若与贺詹台看到打印好的剧本,虽然承认故事很有趣,但是他们两个却对自己掌握的历史丧失了信心。

    慕容若是听人说过,韩晓韩大编剧曾经有过闭关三个月拿出的剧本,和他闭关前说得梗完全不同的坑人传奇,但是真亲眼见证了传奇,还真是让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而曾经就被韩晓闭关三个月拿出的“神作”和之前说好的“梗”完全不同而狠狠被坑过的贺詹台……却有点欣慰。

    啊,这才是他认识的韩晓。

    ——还有点这样的自豪。

    韩晓站起身,手上拿着剧本,信心满满的开口说道:“好了,让我们开始制造传奇吧。”

    和以前完全的一模一样。

    贺詹台看着记忆里的韩晓,听到他说出他记忆犹新的那句话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