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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2/2页)
找什么理由搪塞?她脸皮向来薄,是怎么都挂不住的。 “怎么不去?”水晴大咧咧地说。 于是,周三水晴是请了假溜出来的。杜若能感觉到她的心越来越散了,整个儿“身在曹营心在汉”,但她没有又拿出大jiejie的架势压她,将她身心都绑回去那狭窄的小作间里。只因看着精心化好妆的她在灿烂的阳光下像只小鸟,就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值得任性,值得离经叛道。 从电车上下来,穿过并不算急的人流,拐入静谧的街区,是个高档的住宅区,录音室就在其中一栋8层建筑的地下一层。门口陈列着类似编钟的乐器,用小锤子敲一敲,音质空灵。顺着楼梯下去,宋得文就等在最底部。 今天他穿着白色的T恤,虽然还是有些嶙峋的模样,但一股风度从骨子里透出来。 难怪水晴要为他着迷。 虽然在杜若心里,摇滚歌手还是免不去“爱耍流氓”这宗罪。 只是,迷人就是迷人,痞子气甚至成了加分项。 “他们要在这里闷好几天的。”他咬着烟说道,“我们看看就好。” 从里头漏出悦耳的乐器声,这是完全别于live house的听感的,这完美的声音出自调音台上面摆着的两个“巨无霸”音响和几个花花绿绿的小音箱,光看造型就知道来头不小。细腻的木质就如同在岁月里沉寂了几百年。 几十平方的小室子里,被设备塞得满满当当,调音台前摆着的三张椅子,坐着录音室的主人和林约、泰斯,玻璃室子里头排放着钢琴、键盘、吉他和贝斯,唐景人正埋头练习着,贝斯手康倪和下手吉他正认认真真地对着谱子。 大家都穿着私服,披头散发,架着墨镜,透着一副严肃劲儿。 连坐的地方都没有,杜若见状更局促了。 好在林约还是那副没心没肺的模样,冲她笑得烂漫:“嘿!嗯……我还是没记住你名字。” “杜若。”她重新介绍自己说,“不好意思啊,不请自来。” “什么话,你没见我笑得那么开心吗?你一来我就觉得空气都好闻了。”他嘴甜得可以。杜若也不见怪,林约是个孩子,她甚至都不怎么将他放在眼内。也许是因为他比唐景人还年幼一岁吧,仅仅是一个春秋,就足以让前者不苟言笑,后者像个儿童。 但也正因为这个“儿童”,吸引了四个才华横溢的傻子,胡闹着,在主流世界里横冲直撞,居然,撞出了个传奇人生。 音响突然传来唐景人咕噜咕噜的声音,他说话习惯低语,话语总是像波子一般在喉咙里打滚。他说:“York,你听听这段前奏。” 林约举起手点头示意。 厚实的吉他独奏响起。 就像那个时代的好莱坞电影炫酷的片头音乐,甚至能想象出几个骑着拉风机车的小子向画面驶来。 几个音符便抓住人心,节奏强烈充满实感。 杜若和水晴嘴巴“O”起来,心跳加速地对视了一眼。 这首歌,是后来家户喻晓的一首。虽然作为快歌,并没有其他曲目那样在技术上惊世骇俗,但旋律上更亲民,而且是典型的Rubus风格的歌,不仅敲开了万千普通家庭的门,还完美地展示了Rubus的魅力。 杜若紧张得毛孔都放大了。 她居然亲眼见证了这首歌的诞生。 她还记得在这首歌的MV里,五个人年轻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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