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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 (第1/2页)
单一看,也许就要陷在这迷醉的欲.望里。 可是方金河眼中一片清明,他眼睛看见的与他人不同,他看到的是机遇与财富。 总的来说,方金河活着就像一名苦行僧,程棠说得对,少有人能看透他,少有人知道他要什么。 其实方金河要的很简单,他要钱,很多很多的钱,他要买个院子,娶那个漂亮的爱哭鬼。 这个目标是很多人的目标,但是很多人都夹渣着其他,他们在路途中左顾右盼,渐渐地绕了远路或死路。 人在年少时会许下纯粹的愿望,但是越长大,那愿望就变得越幼稚与不切实际,渐渐不再提及。 但是方金河不一样,他这个人固执得很,他要什么,就一定要得到,得到之前所有的苦都是蛰伏时付出的成本,成本越高,收获往往越大。 方金河跟着朋友去了一次夜总会,他摸着路子,觉得在那儿当打手能赚很多钱。 自打他吃得饱了,个子长得愈发的快,还不到十六岁,个头就蹿上了一七几,他力气又大,夜总会的打手也不天天打架,就是维护治安,钱来得快,偶尔还得得打赏,也认识很多的人。 比之此前日日挨打又没吃食好得太多。 钟表店铺里的事情很多,方金河白天到六七点收工,晚上就去夜总会当打手,他也不买什么吃喝,攒着钱买了一两套体面的衣裳做准备,其他都是存着将来买院子娶媳妇。 他那些个“朋友”,有富裕的,也有贫穷的,他们要么醉生梦死,要么被迷了心窍,唯有方金河做着苦差过日子,他们都想不通他。 但是想不通他也不会疏远他,方金河说话做事很有一套,他既不强出头,也不缩手缩脚,要是遇上什么事,他说句就总会让人心安。 他做过很多行,他就像什么都会,别人做不到的事,他总是能做到。 就好比在夜总会当打手,虽说是谋钱财,但是他认认真真地当,也会看人看事,也能打能扛。做了半年,老板就给他提了职,让他做贴身打手,还有人教他一两拳脚。 做老板的贴身保镖可不是普通的打手,他人又“实在”,年纪又轻,很得老板的信任,大有让他做长期保镖的势头。渐渐的,他能够帮老板办一些重要的事,他认识了更多的人。 他能沾老板的光,换个说法就是,他可以狐假虎威了。 方金河其实并不死板,他只是忠于职守,就好比儿时在关家送菜到内院,他先干完活再看院子。 他胆大却不鲁莽,忠职却又能变通,他心思很细,在他手里办的事,几乎从从来没有出过什么纰漏,一次两次如此,算是运气好,但是久了,就说明这个人牢靠、有本事。 和他交际的人的身份也渐渐高了起来,与此同时,他开始承担更大的风险—— 直到有一天,老板被人杀了。 被二把手杀了。 杀人放火的事方金河见得实在太多了,他淡定得简直不似个十几岁的少年,他冷静而果断,并且还能堪察到蛛丝马迹,他带着人,出其不意地,就找到了二把手。 一枪把人崩了。 他的行动实在太过于利落,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整个夜总会就没了头子,他安静地站在中央,手里拿着枪,看起来可怕而不可接近,但是有分外地令人安心。 方金河接管了夜总会。 接得十分名正言顺,保险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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